最终,新疆高院查明,二审判决,维持了前三个款项,撤销了李彦明造成的国家经济损失59,997,903元继续予以追缴、上交国库的款项。
“没有规则意识”是舆论对该女子行为的共识,“如此行为令人愤怒”也是大多数人的看法。但超越违规行为的惩戒,或轻或重,都只会让强制流于形式和臆断,既无助于树立规则的权威,更有违尊重规则的初衷。
《“江姐”战友、“红岩老人”孙重去世 享年95岁》曾某无证驾驶无号牌摩托车,逆行超车是导致事故发生的主要原因,承担事故主要责任;灰色翼虎小车司机梁某无证驾驶,未确保行车安全,承担事故次要责任;白色翼虎小车司机陈某在事故中没有过错,不承担事故责任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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